导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工作的成效,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对我国金融业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于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提法首次出现,此前为“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两字之差体现了加强党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工作的成效,分析金融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对我国金融业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吹响了新征程上建设金融强国的号角。
建设金融强国是总目标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将建设金融强国作为金融工作的总目标,强调指出“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众所周知,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资源配置的枢纽。金融强国是经济强国的重要特征,建立在强大的经济、军事和外交实力基础上。目前,金融强国大都凭借其金融业的强大竞争力,成为世界经济资源的配置中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金融系统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第二季度末,我国金融业机构总资产为449.21万亿元,同比增长10.3%。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逐年增长,已达到8%左右,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基本持平。我国不仅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而且拥有全球最大的银行体系,以及第二大保险、股票和债券市场。可以说,我国金融体系已经初步完成了“从小到大”的量变,成为世界上名副其实的金融大国。
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全面建成,金融强国是必由之路。从世界经济发展史看,金融强国是一国发展为经济强国的必经阶段,与实体经济决定金融的基本逻辑相契合。从国内因素看,现代经济强国均从制造业起步,其生产部门的规模扩张产生融资的内在动力,金融服务范围随之拓展;实体经济总量扩张往往伴随着利润率平均化和边际收益递减过程,企业沿着从制造走向创造、从规模走向质量的轨迹发展,必然对多层次、多元化金融服务提出更高要求。无论经济规模扩张还是产业转型升级,都会推动金融总量扩大和金融服务方式变革,推动一国由金融大国向金融强国转变。从国际因素看,建设金融强国是提高国际影响力的必经之路,与竞争力决定一国国际经济地位的逻辑相契合。目前,我国消费者在境外具有强大的购买力,企业的海外布局不断拓展、人民币国际化稳步推进,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相关联。世界制造强国势必演进为金融强国,这是国家发展的规律。由此可以看出,从金融大国向金融强国迈进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坚强保障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总结金融工作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时,提出“八个坚持”,其中首要的是“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不仅仅是金融工作的经验总结,更是开拓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建设金融强国的坚强保障。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金融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百年历史不断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金融工作为革命战争年代红色政权的诞生与壮大、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和国家经济建设、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繁荣发展以及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伟大成就作出了重大贡献。当前,从国际上看,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面临大国博弈、地缘军事冲突、粮食危机、经济复苏动力不足等复杂挑战,尤其是大国博弈已深入到各领域、各环节。从国内看,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向好,但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高,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面对新时代新征程上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面对更高要求和更大挑战,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从体制机制和人才队伍两方面入手。从体制机制看,2023年3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布,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及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中央金融委员会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发挥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地方党委金融委员会和金融工委的作用,落实属地责任。此外,在中国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举措均符合现代金融监管要求,使得监管框架更加清晰。从人才队伍看,提高领导干部金融工作能力、加强金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至关重要。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坚持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金融干部人才队伍。
防范化解风险是金融工作主线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从会议的表述看,当前金融风险主要涉及非法金融活动、中小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等领域。
在非法金融活动领域,近年来国内非法集资、非法网贷、高利贷等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加剧社会融资负担,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风险隐患。在中小金融机构领域,我国的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占比已超九成,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一些中小金融机构在发展经营过程中也聚集了较多风险,个别城商行、村镇银行出现风险事件。在地方政府债务领域,尽管债务水平总体可控,但也存在地方债务总规模增长较快、地方债务中隐性债务的占比较高、部分地区偿债压力较大等问题。在房地产领域,需求端商品房销售下滑,供给端一些开发商出现债务违约,导致房地产行业资金链紧张,影响金融安全。
为此,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会议提出,防风险要把握好权和责的关系、把握好快和稳的关系。在全面加强监管方面,要求“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在防范化解地方债风险方面,明确要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在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方面,要求“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在防范金融市场风险方面,要求“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规范金融市场发行和交易行为,合理引导预期”“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递共振”“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针对中小金融机构,提出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引导其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
金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根本任务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金融活,则经济活。要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上,让金融成为经济的活水,真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体来看,会议提出营造良好货币政策环境、优化资金供给结构、优化融资结构、完善机构定位、强化市场规则、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等重点任务。笔者认为,上述任务的关键在于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金融制度。
一是健全现代货币政策框架。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稳健性,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在当前稳增长、降成本、防风险诉求下,货币政策既需要注重短期逆周期调节,也需强化跨周期调控,进而实现货币政策的稳定性。与此同时,货币政策还需要不断充实工具箱,发挥好总量调控和结构性引导功能。总量层面继续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结构层面根据国家战略不断创新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
二是建立现代金融市场。会议强调,要强化市场规则,打造规则统一、监管协同的金融市场,促进长期资本形成。近年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逐步完善,直接融资渠道不断拓宽。在设立科创板和北交所、试点注册制等举措推动下,资金配置效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其中,注册制的开展仍然存在一定问题,例如,大量公司上市,存量资金不足,一定程度上加剧资本市场动荡。推动注册制走深走实,达到更优效果,需要发展多元化股权投资,鼓励增量资金进入,提振市场信心,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此外,建立现代金融市场,还需要发挥金融机构的差异化作用,使得多层级金融机构互相配合,明确责任划分,更精准地服务实体经济。
三是聚焦现代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会议强调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与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近年来,金融领域通过政策引领、创新产品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源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截至2023年9月,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8.74万亿元,近五年年均增速约25%;绿色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分别同比增长36.8%、38.2%、18.6%、15.1%,均远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未来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做好融资方式的创新,打通理论科学至科技落地的渠道。加快绿色金融发展,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实体经济和绿色生活的共赢。加快构建高水平普惠金融体系,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可得性。在养老金融方面,要进一步鼓励险资入市,使其逐步成为养老产品的中流砥柱。逐步建立金融服务AI大模型,加快金融业务智能化、数字化发展,以数字技术全面赋能金融服务。
四是推动现代金融高水平开放。会议强调,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为此,要进一步统筹金融发展和安全、开放和安全的辩证关系,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通过高水平对外开放来推动我国金融业深化改革,促进长期资本和机构投资者力量不断壮大。未来我国将进一步丰富金融市场参与主体,吸引更多的海外机构和投资者参与,优化金融供给,拓展金融市场深度和广度,促进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升。与此同时,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扩大开放,切实提升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推动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加强国际监管沟通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原文刊发于《中国金融》2023年第22期;作者万喆,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学院研究员。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dm7ibBhPkEncwB4f8Ue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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