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合作已经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关注的重点,其商业应用十年来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和增长。从过去十年“互联互通”下共建国家在数字技术、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市场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到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下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举办“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深化数字经济等领域改革的提出,数字丝绸之路迈向支持开放型世界经济建设新阶段。未来,数字丝绸之路合作将会在促进贸易、提振经济,提升与共建国家经济合作水平、开辟各国经济合作新空间,加速世界现代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数字丝绸之路共筑全球数字发展
数字丝绸之路顺应世界经济数字化发展潮流。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数字经济在全球经济发展中扮演的角色愈发重要。世界各国都抓紧抓住数字化机遇,有100多个国家已经制定了数字转型计划或数字化行动方案,加快经济社会的数字化转型。《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2023年)》显示,全球数字经济规模持续上升,对全球经济的贡献持续增强。2022年,美国、中国、德国、日本、韩国等5个世界主要国家的数字经济总量为31万亿美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为58%,较2016年提升约11个百分点;数字经济规模同比增长7.6%,高于GDP增速5.4个百分点。2020年,全球47个国家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32.6万亿美元,同比名义增长3.0%,占GDP比重的43.7%。数字丝绸之路已经成为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成为带动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直接关系到世界经济的未来走向和格局。
数字丝绸之路逐步弥合全球数字鸿沟。数字经济发展在全球呈现出不平衡性,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数字技术水平不同,数字经济发展潜力各异,影响和限制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的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与全球数字经济整体发展水平相比较,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数字经济体量较小,数字基础设施薄弱,数字经济发展处于信息化普及的初级阶段,数字化水平有待提升,但数字经济增长较快,发展空间巨大。利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这一契机,中国在帮助这些国家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加速其相关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中,也为其经济发展创造新的机遇和增长点。与此同时,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将有助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贸易发展、金融、信息基础设施、文化科技和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全方位交流合作,深化数字互联互通,有效缩小数字鸿沟。
数字丝绸之路为全球数字治理贡献发展中国家力量。数字治理是全球治理的新领域,2021年10月,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发布的《2021年数字经济报告》称,当前数据驱动的数字经济表现出极大不平衡,呼吁采用新的全球数据治理框架,以应对全球数据治理的挑战。一方面,全球数字治理规则仍处于摸索初建阶段,当前是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国要通过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议题谈判等,把握时机,针对数字经济治理权力配置、边界设定、议事规则等核心问题,深化数字治理合作,拓展共赢新空间。另一方面,“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仍处于数字化转型的起步期,数字基础设施薄弱,尤其是相关数字治理规则滞后已成为严重制约其经济发展的主要短板。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以多双边平台为契机,共商共建共享“一带一路”数字治理规则框架,将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数字治理规则领域提供更大的话语权,进而影响国际规则的制定。
二、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数字合作面临机遇和挑战
后疫情时代,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不同程度都展现了数字发展的需求、空间和潜力,因此,数字丝绸之路也面临机遇和挑战。
首先,中国提出的“数字丝绸之路”推进整体方案成熟,对数字经济合作机制的重视及区域战略安排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一带一路”区域广泛,数字化程度不同,数字丝绸之路的推进策略需因区域而异。以东盟为例,目前主要由工信部通过中国—东盟数字部长会议来与东盟进行协调工作,但受限于部委的单一业务功能,无法涵盖其他重要的数字合作领域,例如数字安全、征收数字税、缩小数字鸿沟、电商物流通关规范等,这些在战略安排上还可以进一步细化和加强。
第二,“一带一路”国家之间存在巨大的数字鸿沟,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亟待构建。“一带一路”国家数字鸿沟不仅体现在基建和技术水平,数字规则、标准、法律等治理框架的不一致也增加了数字丝绸之路的推进难度。同时,中国企业的市场布局难度也降低了可以从一体化市场中获得的规模经济效益。以数据保护和流通为例,拉美不同国家在隐私保护和数据跨境流动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同,这将使该地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复杂化,并可能影响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在拉美的经济合作。因此,提高数字包容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个人隐私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等方面合作,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对推进数字丝绸之路意义重大。
第三,最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数字人才匮乏。“一带一路”相关国家面临数字研发等高技能人才和具有基本数字素养的初级数字人才的双重缺失,因此,随着数字合作的日益推进,中国企业在走向当地市场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当地专业人才短缺的困难,这也会增加企业的培训成本。就非洲来说,大多数高校已经开始实施数字化教学,但其教育质量提升速度较慢,高技能人才占比严重不足。推进“一带一路”数字人才培养势在必行。
三、数字丝绸之路走向共同现代化建设新阶段
第一、建立中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数字合作的政府间、行业间、企业间合作交流会商制度,落实政策对接机制。立足“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依托“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平台机制增强交流互信;通过国际电信联盟、亚太电信组织等加强数字务实合作。落实中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在数字基建、数字监管、数字标准对接、数字人才培养、跨境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等方面的合作细则,加强机制设计和需求对接。
第二、将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高效互通上升到战略层面,尤其关注5G数字联通,推进互联互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与共建国家推进跨境陆缆和海底光缆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尤其是全面评估中国在数字联通,特别是5G领域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确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布局的清晰的短、中、长期发展目标,比如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等具有一定数字基础的国家,重点加强在5G、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合作。推动非洲3G、4G的覆盖,并向5G升级等。同时,“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将成为未来数字丝绸之路重点建设对象,这些领域的合作将加速与共建国家共同推进现代化进程。
第三、数字丝绸之路推进可发挥多方优势,借助第三方市场合作模式促成务实合作成果。在当前国际紧张局势下,中国倡导的数字丝绸之路可借助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模式,寻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契合点。结合中国企业在跨境电商贸易、移动支付方面的经验,美国企业在基础软件、云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以及欧盟企业对数据监管和信息安全方面的优势,中国未来与其他国家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第三方市场合作重点应从大型基建进一步扩展到数字领域,在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础上,加快推进跨境电商、从数字教育、智慧城市、物联网、5G等领域合作,形成系列成果。
第四、创新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弥补数字鸿沟。通过数字经济主题援外培训让数字经济发展红利切实惠及各国人民。可以以当地数字经济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中国企业和大学与各地区相关机构联合设立数字产业培训和实习基地,有针对性地制定“数字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当地国家紧缺的数字产业人才。实现数字合作重点地区人才发展与数字产业培育匹配与融合。同时,教育部门可以推进实行数字丝绸之路人才的定向培养,加大对技术工程、跨境电子商务等专业的招生力度,尤其是对数字丝绸之路重点推进的国家和地区国际学生培养,为数字丝绸之路在各地区顺利推进做好人才储备,共同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环境,为推进世界现代化进程做出中国的努力。
原文发布于中国一带一路网;作者刘倩,系北京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原文链接:https://www.yidaiyilu.gov.cn/p/0RRKAAL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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